湘潭县:“十个一律”构建未保工作责任体系
2024-09-19 15:16:1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马志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15430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符耀)“利剑护蕾·雷霆行动”开展以来,湘潭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紧紧扭住责任落实这一“牛鼻子”,聚焦“明责、履责、问责”,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未保工作责任体系,全面推动行业监管责任、乡镇属地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落细,构建了“知责思为、履责担当、尽责竞进”的良好工作格局。截至目前,全县性侵未成年人现行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66.7%,涉公职人员、学校教职员工案件零发生。

强化机制建设,出台规定“明责”。针对当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案特点、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存在的漏洞等问题短板,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的部门职责任务,湘潭县平安办通过广泛公开征求意见,联合湘潭县纪委监委、湘潭县委组织部出台了《湘潭县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问责“十个一律”规定》,明确对10种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事件的,一律由湘潭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追责问责,进一步理顺各乡镇、各成员单位在宣传教育、走访帮扶、行业监管、学校教育和乡(镇)、村(社区)属地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责任。

强化责任督导,全力推动“履责”。坚持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范畴;协调湘潭县未保办通过现场走访、抽查等方式,开展专项督导4次,及时通报讲评;结合发案和履职情况,对案件多发的易俗河镇等4个乡镇、湘潭县教育局等5个单位进行为期6个月的挂牌督办;针对行业场所管理存在的问题短板,监察机关、政法单位对相关单位和乡镇下发《司法建议书》《公安提示函》各2份、《监察建议书》1份,有力推动各乡镇、成员单位充分履职。

强化案件倒查,铁面执纪“问责”。进一步健全案件倒查复盘机制,组织对去年7月份以来发生的18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分系统、分乡镇、分部门全面开展倒查,对重点案件协同湘潭县纪委监委开展“一案三查”,严格责任“回溯”。在责任追究上要求精准、严谨和严肃,依据《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问责十个一律规定》,对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,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同县纪委监委严格追责问责。今年以来,共对2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了诫勉谈话、提醒谈话、通报批评、约谈警示、免职等责任追究措施,形成有力警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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